关于做好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8年01月15日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各市记协、省级新闻单位、省记协专业报工委:
第九届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将于2008年6月上旬在吉林长春市举行。
请按照中国记协《关于评选第九届长江韬奋奖的通知》(记协发[2007]08号)文件有关精神和省记协分配的参评名额,做好推荐工作。
长江韬奋奖评选是检验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推动新闻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请各推荐单位将此项活动向党委宣传部和主管部门汇报,在推荐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按照评选办法的有关原则,向一线、基层新闻工作者倾斜,把最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推荐出来。
从本届开始,长江韬奋奖的评选工作又作了两项新的规定,一是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维护长江韬奋奖评选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违规参评、骗取荣誉的行为。凡发现参评者事迹和获奖作品等相关申报材料存在伪造、虚报、冒充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该参评者的参评资格、获奖资格及所获奖项,追回获奖证书、奖杯和奖金;三年内禁止该参评者所在单位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永远禁止该参评者参加长江韬奋奖评选;将查处结果通报全国新闻界。
二是对厅局级参评者的获奖比例作出规定:长江系列不能超过20%(2名);韬奋系列不能超过40%(4名)。
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08年3月30日之前,将参评人员的材料寄送省记协秘书处。寄送外包装上请注明参评系列“长江”或“韬奋”字样。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中国记协《关于评选第九届长江韬奋奖的通知》及附件可在中华新闻传媒网(www.zgjx.cn)上下载。
邮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新闻大厦2111室;邮编:310039
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和丢失。
联系电话:85310661,85310809
联系人:傅亦军 章旦
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08年1月8日
附件:
1、第九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
2、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参评名额分配表
3、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推荐表
4、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获奖作品登记表
5、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参评者事迹简介表
附件1
第九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长江韬奋奖是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最高奖,是经中央宣传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常设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
开展长江韬奋奖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检阅我国新闻队伍建设的成绩,表彰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者,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引导和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学习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推动新闻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队伍,培育更多的新闻人才,繁荣发展党的新闻事业。
二、评选范围
参评人员必须是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主办的新闻网站从事记者、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员、校对、新闻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新闻节目制片人10年以上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前八届长江韬奋奖获奖者不再参评。
非新闻类采编人员不能参评。
1、长江系列
1)目前仍在一线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现任专职记者。
2)从事新闻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工作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
2、韬奋系列
从事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员、校对、新闻节目制片人工作的现任专职新闻工作者。
要多选送基层、一线的新闻工作者;对女新闻工作者要给予关注。
三、评选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品行兼优的要求,综合考察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成绩、职业道德和社会反映。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2、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坚持“三贴近”,敬业奉献,作风优良,勇于创新。
3、弘扬新闻职业精神,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社会反映好。
4、综合业务成绩突出。所有参评者(校对除外)必须获得过下列奖项中的一项: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新闻类);2005年以前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新闻奖一等奖。
推荐人选需具备以上条件,并优先在“浙江飘萍奖”获得者和浙江省新闻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中选拔。
对于不同岗位者的具体要求为:
1、记者
采访深入,具有较高的采访报道水平,其作品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2、编辑
在组织策划、修改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创办栏目、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新闻评论员
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重调查研究,撰写的评论观点鲜明,论述有力,理论联系实际。
4、校对
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消灭差错方面成绩突出。
5、新闻播音员、新闻节目主持人
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丰富的文化知识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驾驭节目的能力强,主持、播音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
6、新闻节目制片人
具有出色的统筹策划能力,能够发扬团队精神,实行科学管理,廉洁自律,敬业奉献。
四、评选材料要求
1、参评者事迹介绍要实事求是。
2、事迹字数严格控制在2500字以内,超长退回。事迹材料内,须附本办法评选标准第4条所规定奖项的复印件。
3、除事迹介绍外,每位参评者另附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一式15份,不装订)。
4、参评者须报送1件规定奖项的获奖作品。报纸、通讯社参评者,要选送1件获奖作品的样报;广电系统的参评者,要选送1件获奖作品的文字稿。
5、在事迹介绍和代表作品材料前,分别附上“参评者推荐表”和“获奖作品登记表”,并将两份材料装订在一起(顺序是事迹、作品)一式15套。
6、广电系统参评者所在单位的名称,要按广电总局批准的名称规范填写。
7、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
8、每位参评者的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内含每位参评者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广电系统参评者的音像作品1件。),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参评者姓名。存入光盘文件的格式如下:
1)照片:JPEG格式,宽度不低于300像素。
2)文字:WORD格式
3)广播(音频):WMA格式
4)电视(视频):WMV格式
附件2
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参评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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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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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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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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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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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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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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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记协专业报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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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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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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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纸、广电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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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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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纸、广电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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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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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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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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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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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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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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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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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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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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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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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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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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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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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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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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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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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记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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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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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参评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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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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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请划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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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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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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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节目主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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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播音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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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奋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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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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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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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节目制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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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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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评
者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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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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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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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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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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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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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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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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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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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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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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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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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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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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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作品
(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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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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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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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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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获何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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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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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真核实和研究,该参评者的申报材料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参评长江韬奋奖。
所在单位意见、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盖章 省(区、市)委宣传部意见、盖章
2008年 月 日 2008年 月 日 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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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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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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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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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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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放在参评者事迹介绍前 评奖办公室制
附件4
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参评者获奖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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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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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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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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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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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刊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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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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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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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字数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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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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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采写简况、作品评价、社会效果、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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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放在参评作品前 评奖办公室制
附件5
第九届长江韬奋奖参评者事迹简介表
(A4纸500字打印稿)
注:一式15份,不装订。
来源:
浙江省记协
作者:
编辑:
陈惠娟